票据的特性是


票据的特性是


票据的特性:
1、流通性 , 票据法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交付给受让人 , 即可合法地完成转让手续 ,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没有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清偿;
【票据的特性是】2、无因性 , 票据受让人无需调查出票、转让原因 , 只要票据记载合格 , 就能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
3、要式性 , 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 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符合规定 , 否则就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
4、提示性 , 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 , 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 , 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 , 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 。票据法还规定了票据的提示期限 , 超过期限则丧失票据权利;
5、返还性 , 票据的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 , 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给付款人 , 从而结束票据的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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