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 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问答汇总(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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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还可以申请其他保障住房吗?
A:不能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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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已经在其他区申请了,能不能再来嘉定区申请公租房?
A:不能 。如果要在嘉定申请,必须先把之前其他区申请的公租房办理退出手续后,才能再嘉定区申请,且只能申请一个地方,不能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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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请问签约需要带哪些材料,去哪里签约?
A:获得准入资格的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时,须携带主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约时须支付房屋押金(二个月租金)及房屋租金(一个月租金)、相关物品押金等费用,支付方式可使用微信及支付宝,前往嘉定区平城路939号一楼大厅公租房窗口办理 。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嘉定公租房运营机构官方微信公众号【嘉定公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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