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 。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 。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著作权的诉讼费用成本高,诉讼时间长,许多被侵权的原作者维权困难 。那么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如何确定呢?
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如何确定】4、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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