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名字费用怎么收


房产证去名字费用怎么收


房产证去名字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 。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 , 由受让人缴纳;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 , 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 , 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2、登记费;
3、图纸费;
【房产证去名字费用怎么收】4、契税、印花税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 ,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 , 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 , 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 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 , 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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