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 , 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 , 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
推荐阅读
- 破产姐妹里面的经典台词
- 破产姐妹中的Han是哪国人
- 破壁机箱子白色和普通区别在哪
-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有什么区别
- 破除迷信相信科学的名言
- 双11快递丢了怎么办 双十一快递丢失破损解决办法
- 破窗定律是什么
- 破窗理论的理论启示
- 破窗理论基本定义是什么
- 破淀百出哪个字出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