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处理 , 一般的侦查拘押限期 , 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拘押限期不能超过12个月 , 若案情复杂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起诉案件 , 应该在1个月内做出决定 , 重大或复杂的案件 , 可延长半月;3、补充侦查限期是1个月 , 可以2次补充;4、一审的审理限期 , 法院审理应该在受理后的2个月内宣判 , 最迟不能超过3个月 , 若是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 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5、二审审理限期 , 法院应该在2个月内审结 , 若是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 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 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 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 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 , 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 ,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 , 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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