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热门问答——若全部取出公积金账户余额 , 还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吗?
答: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武公中规[2020]2号)规定 , 从2020年10月22日起 , 实施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 在近6个月内就同一套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 , 暂缓办理 。
同时 ,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缴存余额及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
若全部取出公积金账户余额 , 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若取出部分余额(公积金账户剩余余额需大于月缴存额的6倍及以上) , 可能会影响贷款申请额度 。
【武汉公积金余额全部取出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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