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其中关于自愿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而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自愿离婚需要做到: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自愿离婚申请,在递交申请之后的30天内任意一方均有撤回申请的权利,30天内均不撤回申请的,在30天届满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后 , 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而这中间的“30天”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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