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城区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指南


晋城城区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指南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晋城市城区为《优待证》申领试点县区,为做好全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户籍在城区或在城区常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向户籍地所在地(或常驻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一种《优待证》 。
二、申请地点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四、申请流程
(一)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是申领《优待证》的前提,未完成建档立卡,无法申领《优待证》 。
1.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提供《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发到申请人;
2.申请人如实填写《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签字确认后交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3.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后,上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要求完成建档立卡 。
(二)《优待证》申请
1.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依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部署,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告知相关内容,包括《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申请资料、申请类别、合作银行等;
3.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核对申请人基本信息,填写申请信息,并检查相关材料;
4.打印《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及《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请申请人确认后签字;
5.申请受理过程完成 。
(三)《优待证》制发
1.申请受理完成后,提交区、市、省逐级审核备案;
2.合作银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制作《优待证》;
3.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优待证》后,通过主动送达、集体颁发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放,并做好登记 。
(四)《优待证》功能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国家将不断调整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充分发挥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更好地为持证人服务 。
五、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五)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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