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推荐阅读
- 一键启动怎么启动汽车
- wps如何删除空白部分
- 微信朋友圈什么时候开始有的部分人可见 微信朋友圈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 微信朋友圈怎么取消部分朋友可见功能 微信朋友圈怎么取消部分朋友可见
- 买房怎么贷款最划算?买房如何贷款最划算?
- 曲柄连杆机构由哪三部分组成
- 房屋代码是什么
- Garageband怎么演奏特定部分?Garageband演奏特定部分方法
- 表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多用表由哪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 阳台吊顶用材料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