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行政机关的特点

1、由议会多数党或联合起来占多数的党组阁,推举总理,由国王或名义上的总统任命;
2、总理领导的内阁对议会负责 , 处理国家大事;
【内阁制行政机关的特点】3、议会议席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内阁存亡,如果失去多数,即总理率阁员全体辞职;
4、下任总理仍由议会产生,获得过半数者即执政;
5、如总理无法领导 , 即提请总统或国王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像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都是此类,另外英国,日本君主立宪,也是内阁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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