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6大类:
1、下岗失业人员
2、低保户
3、残疾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5、城镇常住大龄失业人员
6、失地农民
上述六类人群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长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持以下材料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共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申请人绑定社保帐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任一种) 。省内外地人员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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