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 , 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
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是:
(1)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 , 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 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
(2)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 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
【士官结婚有哪些规定】(3)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推荐阅读
- 南宁市哪有学吉他的地方
- 信用卡申请不用有哪些影响?信用卡申请不用会影响征信吗?
- 植物之间的爱和恨还有哪些 植物之间的爱和恨有哪些
- 破坏领主燃焰余烬技能效果一览 燃焰余烬修正特效有哪些
- 天猫精灵方糖r和in糖区别 天猫精灵方糖R和方糖in有什么区别
- 塘沽三中心小学有学位吗
- 南京中山陵有多大
- 南宁市哪里有烧烤场
- 有助睡眠中药养生汤
- 军棋怎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