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件丢失赔偿标准

【密件丢失赔偿标准】

密件丢失赔偿标准

密件丢失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 , 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 , 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 ,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 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 , 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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