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
已分户用户恢复用热,用户应在当年10月25日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须携带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明;
未分户用户,用户需携带暂停用热协议于当年9月2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须携带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明 。
【大连供暖停供可以再开吗】错过办理恢复用热的时间怎么办?
据大连供热办回复:《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大建委发【2016】256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未分户房屋恢复用热,用户需要携带暂停供热协议于当年9月2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停恢复供热手续 。之所以规定这个时间主要是考虑供热单位在9月下旬普遍已经上水试压,管网里有水,未分户系统已经不能操作施工,否则就要把整个单元的水全放掉才能干活,然后还要再上水,因此恢复时间定在9月25日,停供时间定在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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