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0 内蒙古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上线通告( 二 )


(三)为了保障参保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布的缴费政策和方式,及时办理缴费业务 。参保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社会保险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四)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在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等“线上”渠道和税务实体大厅进行缴费记录查询和缴费凭证开具 。
(五)税务部门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设置云POS刷卡缴费终端和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满足参保缴费人多元化缴费需求 。
感谢广大参保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新系统上线期间,全区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可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竭诚为您服务 。
特此通告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V2.0 内蒙古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上线通告】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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