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分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和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 。
1、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 该单位集体归并、转移到其他单位的 , 由原单位经办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账户合并;
2、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职工因工作调动 , 原单位未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 调入单位又为其开设另一个住房公积金帐号后 , 经转移造成一个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帐号的 , 由现单位出具合并证明 , 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合并 。(合并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 , 不在一个单位的需办理转移 , 转移到一个单位后再办理合并手续)
法律依据:
【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 , 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 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 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 , 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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