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疫情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二 )


合肥庐阳区疫情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二、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按月及时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 。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对于疫情期间新增符合领取待遇人员,疫情稳定后及时办理待遇审核,并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
2020年起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待遇的人员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基础养老金外,另外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 。
三、其他业务请延后办理
城乡居保参保、补缴、关系转移、注销登记等业务可等疫情防控结束再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城乡居保集中缴费期也会因疫情防控情况顺延 。
庐阳区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65699346
三孝口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 0551-63815360
杏花村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65662878
四里河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 0551-62654113
亳州路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65605268
逍遥津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62689280
林店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65679535
杏林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65858037
海棠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 65697300
双岗街道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65743992
大杨镇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 65712299
三十岗乡城乡居保业务咨询电话:0551- 657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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