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 。这类纠纷的处理:行政裁决 。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 , 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内拒绝搬迁,形成纠纷 。这类纠纷的处理:依法成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因此,此类纠纷应当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拆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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