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起诉条件有哪些


不予起诉条件有哪些



【不予起诉条件有哪些】1、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 , 其适用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2、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由《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3、存疑不起诉的条件 。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 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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