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太仓切换上线后社保缴费相关通告( 二 )


灵活就业人员当月要求暂停扣缴医疗保险费的,须于20日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暂停缴费手续,税务部门从当月起不再扣缴医疗保险费;21日起申请办理暂停缴费手续,默认当月须缴纳医疗保险费 。
(五)当年度补办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度内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经办银行柜面或线上缴费方式进行补缴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补缴所属期当月基数和档次选择确定 。受疫情影响,2020年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可在2021年度内通过经办银行柜面或线上缴费方式进行补缴 。
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需在医疗保险机构窗口办理申报,通过银行柜面查询缴费、线上缴费等形式缴纳费款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补缴对应期间的医疗费用,也不视作连续缴费 。
(六)退费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费,按照方便缴费人原则,在信息系统退费功能上线前,除因重复征收形成的退费,税务受理并核验后,人社、医保经办机构退还 。其他情况的退费,由人社、医保部门直接处理 。
(七)缴费查询和凭证打印
缴费人可在税务部门或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查询 。
2021年10月以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打印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2、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税务局综合服务旗舰店(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096/index.html),点击“个人服务”事项中的“江苏社保电子票库”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缴费有关的业务,可拨打太仓市税务局特服号96888743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等信息,可拨打太仓市人社局服务热线12333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等信息,可拨打80607251、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咨询 。
因系统上线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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