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太仓切换上线后社保缴费相关通告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太仓切换上线后社保缴费相关通告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医保局的安排,2021年10月1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苏州切换上线,为平稳做好上线后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作,现就10月份系统切换上线后太仓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太仓切换上线后社保缴费相关通告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渠道维持不变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自2021年10月起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每月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次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
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每月缴费时间仍然为11日-25日17:00前(如遇节假日调整,以医保和税务部门通告为准) 。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建筑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参保登记和应征计划核定仍由人社部门负责,办理流程和地点不变,费款缴纳在税务部门驻人社服务厅窗口办理 。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太仓切换上线后社保缴费相关通告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太仓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 。参保登记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
(一)缴费基数和选档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经办银行柜面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选择或变更(不做选择默认最低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省公布的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
(二)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提供委托银行扣款缴费、经办银行柜面缴费和线上缴费三种缴费方式 。特别提醒:(1)每月为避免出现漏缴、忘缴等情况,推荐采用委托银行扣款缴费方式 。(2)缴费人采用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扣缴顺序随机 。
1、委托银行扣款缴费 。缴费人可至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银行在本人银行账户中按月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缴费人如需变更或解除扣款协议,到经办银行柜面办理 。
截至2021年9月底正常参保的太仓市灵活就业人员,已签订委托扣缴社保费协议的,原协议继续有效,2021年10月11日以后每月仍在原银行卡中扣款缴费 。
2、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缴费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
3、线上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公众号“苏州税务”-微服务-“社保缴纳”模块等线上渠道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费 。
(三)缴费时间
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员:每月21日-25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灵活就业人员请在每月20日24:00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扣款的银行账户中 。在非银行集中扣款时间,可通过经办银行柜面或线上缴费 。
非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员:全月可通过银行柜面查询缴费(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查询缴费)、线上缴费(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公众号“苏州税务”-微服务-“社保缴纳”)
(四)暂停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要求暂停扣缴养老保险费的,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或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原申请经办机构办理相应险种暂停缴费手续,并确认当月是否仍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如需缴费,按照上述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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