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磁条怎么办理

学生证磁条怎么办理

学生证磁条怎么办理


新生首次办理磁条是以班级为单位,要写明家庭所在地,只能在每年12-3月和6-9月购买两次家庭和学校所在地之间的火车票,等拿到磁条后贴在学生证相应位置 。每使用一次车站有相应盖章 。丢失、损坏磁条的话只能在九月新生入学后再重新办理,需要一定的制作费 。
学生证磁条怎么办理要求学生证磁条办理可以凭学生证到学校发放磁条处办理 。一般为教务处、后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或者培管办等 。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九条
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
学生证没有磁条去哪里补办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去学工处 。只是简单补个磁条,一般都不会办的,去学工处说学生证丢了,补办一个学生证就可以了 。磁条坏了的那个可以继续注册,补办的学生证可以只用来补票 。补办了学生证,把原来的学生证扔了也是可以的,没有什么影响,学生证就是学生的一个证物 。
新生首次办理磁条是以班级为单位,要写明家庭所在地,只能在每年12-3月,6-9月购买两次家庭和学校所在地之间的火车票,等拿到磁条后贴在学生证相应位置 。每使用一次车站有相应盖章 。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学生证磁条怎么办理】第十七条
发售学生票除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 。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 。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 。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 。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有直达列车或换乘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 。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 。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学生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由列车长注明“x年x月x日乘x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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