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5.2.2部分(通道延迟)描述的机制不同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通道的名字并不变成不可用的:
这些通道在最后的成员离开后可能继续生存 。只有创建通道的用户才变成“通道创建者”,
假如一个存在的空通道的用户并不自动变成“通道创建者”也不变成“通道治理员” 。
为了保证通道名字的唯一性,由服务器创建的通道标识符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 。更多的细
节,参阅5.2.1部分(通道标识符) 。
4.通道模式
通道能够获取的各种模式如下所示:
0—赋予“通道创建者”地位;
o—赋予/收回“通道治理员”特权;
v—赋予/收回发言特权;
a—转换匿名通道标志;
i—转换invite-only通道标志;
m—转换是否调节通道
n—转换是否答应外部客户发送消息到通道
q—转换安静通道标志;
p—转换私人通道标志
s—转换秘密通道标志
r—转换服务器reop通道标志
t—转换是否只能由通道治理员设置主题
k—设置/删除通道钥匙(密码);
l—设置/删除通道用户限制
b—设置/删除禁令掩码使用户不能进入
e—设置/删除异常掩码来覆盖禁令掩码;
I—设置/删除邀请掩码来覆盖invite-only标志;
除非在下面非凡声明,所有这些状态都能被“通道治理员”通过MODE命令使用,MODE
命令在“IRCClientProtocol”[IRC-CLIENT]中定义 。
4.1成员身份
此域中的模式将通道成员的昵称作为参数并影响赋予成员的特权 。
4.1.1“通道创建者”身份
模式‘0’只和“安全通道”结合使用而且不能被用户使用 。服务器用它来
给予创建通道的用户“通道创建者”的身份 。
4.1.2通道治理员地位
模式‘o’用来转换通道成员的治理员身份 。
4.1.3发言特权
模式‘v’用来给予通道成员发言特权和从成员处收回发言特权 。具有这种特
权的用户能够在调节过的通道上交谈 。(参阅4.2.3部分(ModeratedChannelFlag) 。
4.2通道标志
此域中的模式用来定义影响通道如何治理的属性 。
4.2.1匿名标志
通道标志‘a’定义了一个匿名通道 。这意味着当一条发送到通道的消息被
服务器发送给用户时,并且它来自用户,那么它就要被屏蔽掉 。为了屏蔽掉消息,来源被改
成“anonymous!anonymous@anonymous.”(也就是说,一个别名是“anonymous”,用户名是
“anonymous”的用户,来自叫做“anonymous”的主机) 。因为这样,服务器必须禁止别名
为“anonymous”的用户 。服务器不能为用户离开这类通道而发送QUIT笑给其他通道的成员,
而是产生一条PART消息 。
在以字符‘&’为前缀的通道上,这个标志也许由通道治理员转换,但是在以字符‘!’为前
缀的通道上,这个标志只能由‘通道创建者’设定(但是不能够不设定) 。此标志在其它类型
的通道上不能够使用 。
在匿名标志已经设定的通道上,对whois,who,和names命令的答复不能够表明通道上其他用
户的存在 。
4.2.2InviteOnly标志
当通道标志‘i’设定后,新成员只有当他们的掩码和邀请列表相符(参见4.3.2部
分)或者他们已经被通道治理员邀请 。这个标志也对通道治理员限制了INVITE命令的使用
(参见“IRCClientProtocol”[IRC-CLIENT] 。
4.2.3通道已调节标志
通道标志‘m’用来控制谁可以再通道上说话 。当它设定时,只有通道治理员,和
被赋予了发言特权的成员才可以向其他通道发送消息 。
这个标志只影响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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