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怎么界定的


婚前财产怎么界定的


婚前财产的界定:《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婚前财产怎么界定的】(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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