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对于此问题要视情况而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 。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没有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则不能享有继承权 。
推荐阅读
- 村委会几年一次换届
- 青春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 手写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都包括什么呢
- 欠条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长
- 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是什么
- 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 国家公务员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
- 被骗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 手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