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无线无线接入有了自己的“规矩”( 二 )


2因特网接入(WWW浏览、E-mail、高速文件传送等);
3局域网互联;
4虚拟专用网VPN等 。
3.5GHz固定无线接入系统假如提供普通电话业务 , 应该支持V5协议 。V5协议可以终结在中心站 , 也可以终结在终端站 。
4.2其他功能要求
4.2.1动态带宽分配
4.2.2用户业务能力要求
系统可支持的单用户最大业务速率至少应能达到512kbit/s 。
系统单终端站支持的最大业务速率至少应能达到512kbit/s 。
4.2.3用户信息安全
3.5GHz固定无线接入系统采用点到多点结构 , 下行方向上各终端站共享无线传输媒质 , 因此必须有效地实现不同用户之间信息的隔离 , 解决用户信息安全性的问题 。
4.2.4发送功率调整
系统中心站、接力站和终端站必须具备发送功率可调的能力 , 可采用人工通过网管系统进行调整或实现自动发送功率控制(ATPC) 。对接力站和终端站 , 推荐采用自动发送功率控制方式 。
5接口要求
5.1业务节点接口(SNI)
3.5GHz固定无线接入设备SNI接口应至少支持以下接口类型中的一种 。
(1)10BASE-T/100BASE-X接口;
(2)电路型接口;
(3)ATM接口;
(4)V5接口 。
5.2用户网络接口(UNI)
3.5GHz固定无线接入设备应提供以下用户网络接口中的一种或几种 , 并符合本规范中对这些接口的规定 。
(1)10BASE-T/100BASE-TX接口
(2)电路型接口
?E1、N×64kbit/s数字接口;
?ISDN接口;
?音频二线接口 。
5.3空中接口
对于空中接口的协议栈暂不做规定 。
5.4网管接口
3.5GHz固定无线接入的中心站设备应具有汇聚终端站设备网管信息的功能 , 中心站设备与治理网的接口在逻辑上应独立于业务节点接口 。网管接口协议为SNMPv2 。
6无线收发设备要求
6.1无线工作方式
3.5GHz固定无线接入工作方式主要涉及中心站与终端站之间点到多点通信的双工方式、下行复用方式、上行多址方式和空中调制方式等 。
6.1.1双工方式
3.5GHZ固定无线接入中心站与终端站之间的双向通信工作于频分双工(FDD)方式 。
6.1.2复用/多址方式
3.5GHz固定无线接入系统下行复用方式有TDM、FDM等;上行多址方式可采用TDMA、CDMA等 。系统可采用各种下行复用、上行多址方式的组合 。
6.1.3调制方式
本规范对3.5GHz固定无线接入系统的调制方式不作规定 。建议系统实现应支持多种不同等级的调制方式 , 在频谱的利用效率上提供灵活性 , 以适应不同的应用场合 。系统应采用频谱利用率高的调制方式 。
6.2发射功率和功率容限
6.2.1TDMA
发射机最大输出功率不超过+35dBm 。
发射机输出功率容限:±1dB 。
6.2.2DS-CDMA
发射机最大输出功率不超过+43dBm(信道间隔≥10MHz时为+46dBm) 。
发射机输出功率容限:±2dB 。
6.2.3FH-CDMA
发射机最大输出功率不超过+35dBm 。
发射机输出功率容限:±2dB 。
6.3发射频谱
6.3.1T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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