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应当立即执行,没有具体时间的限定 。
【法律依据】
【批准逮捕的机构什么时候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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