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若法院不予受理的,可以上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 , 应当受理 , 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 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 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 , 经审查 ,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 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 , 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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