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的认定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期间 ,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到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灵活就业所在用人单位出具或个人承诺 , 应包括灵活就业工种、就业收入、就业时间、证明人或所在单位证明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
【桂林市临桂区灵活就业怎么认定】灵活就业主要指:无固定雇主 , 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的就业形式;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的就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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