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传票找不到当事人签收,法院会公告送达 。
【法律依据】
【法院传票送达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推荐阅读
- 法院的管辖分为哪些
- 如何催执行法官
- 没房产证法院会怎么判
- 苹果手机短信已送达什么意思
- 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 民事诉讼第三人传票如何送达
- 撤诉怎么走流程
- 哪些借条法院是不支持
- 法院执行多长时间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