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市城西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市城西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市城西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指南】具有本省户口 , 符合随军条件的 , 允许军人配偶及其子女落户 。
家属随军批复超过一年尚未落户的 , 需提供所在部队开具的服现役证明文件;
所需材料:
1.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2.任职命令、随军批复及家属随军报告表;
3.结婚证;
4.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母(父)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
省内未成年的女士官子女 , 可以迁至女士官驻地落户;女士官调动或者退役至驻地以外安置的 , 其在原驻地落户的未成年子女应当随迁 。
所需材料: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 
附:
(1)士官证;
(2)结婚证;
(3)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 , 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