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 ,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报酬 , 是基于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 是早已经约定好的 ,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做出降薪决定 。
【孕期公司调岗降薪违法吗】女职工处于孕期 , 劳动能力肯定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如果女职工不能完成其怀孕前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 不能想当然认定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 。针对孕期女职工的身体状况 , 用人单位应当减轻女职工的工作量 。在减轻女职工合理工作量之后 , 如果女职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 用人单位才可以调岗 , 并且需征得女职工的同意 。降薪也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 也应双方达成一致才行;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 , 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降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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