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月养老金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2)2012年1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3)2012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未逐年缴费出现中断,也未补缴的,到龄后不能领取养老金;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桂林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4)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一次性补缴除外,一次性补缴加正常缴费不得超过15年) 。
推荐阅读
- 桂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 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桂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 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 南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 南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 南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 桂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桂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及程序
- 桂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