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怎么算】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推荐阅读
- 蚂蚁z空间是什么公司 蚂蚁z空间做什么的
- 一 M55终极测评与导购
- 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吗
- 年假怎么算 计算方法年假
- 公司因效益不好辞退员工可以吗
- 雅诗兰黛和欧莱雅是一个公司吗
- 公司涉嫌金融诈骗员工怎么办
- 易方达基金是哪家证券公司
- 关于公司责任的句子
- 公司什么时候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