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电动车禁行规定


普兰店电动车禁行规定


【普兰店电动车禁行规定】普兰店电动车禁行规定
根据《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一、2023年1月1日起,普兰店区禁止无号牌及悬挂其他地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
二、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实际,确定普兰店区内暂不设置禁止或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路段,若需要设置禁行或限行路段应另行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
普兰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摩托车的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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