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个人账户后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南宁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计算】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Σ(参保人员月实际缴费基数÷缴费年度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累计实际缴费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举例
刘某,男,1959年1月出生,1996年7月开始参保缴费,2019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22年7个月(折算为22.59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56801元,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1,全区2018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77.4元 。则其:
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5577.4×[(1+1)÷2]×22.59×1%=12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56801÷139=408.7元
故刘某的月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260+408.7=166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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