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 有房贷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产的贷款尚未还清,则未还清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房产为不动产,离婚则只能有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 获得房屋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贷款的一半 , 剩余贷款部分由所有权人独立偿还 。也可以根据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部分双方平分,获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款项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依据:【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 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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