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了什么是属于中国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提出了主权是属于中国的 。“搁置争议 , 共同开发”是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针对中日领土争议提出的政策主张 。其前提是“主权归我” , 其目的是为最终解决领土问题创造条件 。
提出了什么是属于中国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提出了什么是属于中国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邓小平提出的“搁置争议 , 共同开发”的主张 , 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 是和平解决领土争端的新思路 。除“搁置争议 , 共同开发”外 , 邓小平还阐述了“主权属我”的立场 。
对领土争议 , 在不具备彻底解决的条件下 , 可以先不谈主权归属 , 而把争议搁置起来 。搁置争议 , 并不是要放弃主权 , 而是将争议先放一放 , 对有些有争议的领土 , 进行共同开发 。
【提出了什么是属于中国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共同开发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达成政府间的协议 , 其目的是为开发和分配尚未划界的领土争议重叠区的自然资源 , 而共同行使在此区域内的主权和管辖权 , 为最终解决主权归属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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