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二 )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法明传(2019)1513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1)61号)】的规定,结合本省、本市实际情况开展广泛调研,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先后出台了相关意见 。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究竟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与事发时间有关 。
● 2020年4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按受害人的身份、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区分适用,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都有可能 。比如,王某来杭州打工两年,2019年10月1日发生事故,王某本人的残疾赔偿金及王某未成年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均适用城镇标准 。反之,如王某一直居住生活在农村,则适用农村标准 。
●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统一按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标准计算,通俗来讲类似于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的平均值 。比如,王某2020年10月1日发生事故,无论王某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王某本人的残疾赔偿金及王某未成年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均适用全体居民人均标准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2021年9月8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统一按浙江省城镇标准计算 。比如,王某2021年10月1日发生事故,无论王某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王某本人的残疾赔偿金及王某未成年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均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
法官提示
如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一定要保存好交通事故认定书、诊疗记录、医疗费票据等各项证据,明确对方驾驶员、车主、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准确名称 。希望大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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