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释 民诉法是什么意思是( 二 )


3、延长简易程序审限 , 缩短公告送达期限
此次修法在原规定简易程序三个月的审限基础上 , 允许审限延长一个月 , 更利于保障人民法院充分查明案件事实 , 作出准确裁判 。同时 , 修法缩短了公告送达期限 ,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 将公告送达期限从六十日缩短为三十日 , 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 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降低诉讼成本 。
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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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经本院院长批准 , 可以延长一个月 。
第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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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 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 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 经过三十日 , 即视为送达 。
公告送达 , 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4、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
修法前电子送达的范围仅限于判决书、裁决书和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为了提高司法效率 , 本次修法优化了电子送达规则 , 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 , 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 。
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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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受送达人同意 , 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 , 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 , 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5、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此次修法合理扩大了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 , 将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扩展至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 , 允许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符合其管辖标准的司法确认申请 。同时 , 优化了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 , 根据调解主体和调解类型的不同 , 明确人民法院委派调解、调解组织自行调解等情况下 , 司法确认案件的不同管辖规则 。
第二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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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 申请司法确认的 , 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 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 , 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 , 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 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
6、完善小额诉讼程序
此次修法明确了小额诉讼的程序的适用条件和标的额标准 , 明确了小额诉讼的程序适用的负面清单 , 规定对确权类、涉外、需要评估鉴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提出反诉等六类案件禁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新增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方式和审理期限的规定 , 鼓励“一次开庭审结” , 明确了两个月的基本审限;新增了小额诉讼的程序转换机制 , 明确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 , 依职权转换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 , 当事人也可以就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提出异议 。
第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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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 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 , 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 , 实行一审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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