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律概念包括 一般法有哪些( 二 )


案例:美国乔丹遇中国乔丹,是否构成侵权?
原告美国迈克尔·乔丹是全世界家喻户晓的篮球明星,乔丹二字是他的个人注册品牌 。被告乔丹体育是中国一家体育用品企业,期间凭借这个名字和飞人带球的形象logo成为了中国一线体育用品品牌 。2012年迈克尔.乔丹本人表示,乔丹体育未得到授权便使用其形象和姓名,侵犯了他的权益,并对乔丹体育提起诉讼 。
美国乔丹有三次失败上诉,期间法庭审判核心多是围绕姓名权、译名权、商标法等进行了多次商榷与审查 。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裁定一审和二审判决,改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乔丹及图、商标重新做出裁定 。最终这场8年商标之争落幕,法院宣布乔丹体育败诉,其商标和图形也被撤销 。
这个案例其实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在体育行业使用乔丹二字,显然是搭名人“便车”、蹭名人热度,侵害了他人译名的姓名权 。
两部特别法产生冲突,应该如何解决?
第一,如果这两个特别法之间有新旧关系,而且是同一机关制定的,就用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则来解决;第二,如果是新的一般法和旧的特别法之间的冲突,则由立法机关来做权威解释,在这之前可以结合两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来看适用哪部法律更加合乎立法目的 。
《民法典》中第10条和第11条涵盖的法律范围有何不同?
《民法典》第10条所说的法律是一个广义所指,它的范围不仅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还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这个单行、自治条例,还包括立法机关所做的立法解释以及司法机关所做的司法解释 。
而《民法典》第11条的法律含义是狭义的,它是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规则,它的前提是这两个法律之间的位阶相同,是与《民法典》同位阶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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