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和素质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7号),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
一、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培训对象范围
凡在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城乡劳动者和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可由养老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与养老护理相关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失智照护、安宁服务、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消防安全、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质量管理、风险应对及培训指导等上岗必要职业知识和实操技能为主要内容 。培训时间不低于60课时(2700分钟) 。具体按照民政部门有关养老护理培训政策和教程规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等相关文件执行 。
(三)培训方式
具备资质条件的本市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均可向注册地所在区民政局申请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各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1),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培训需求、各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等因素,统筹制定本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明确本区各申报培训机构的培训名额分配,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
各培训机构可采取线上、线下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的理论培训,但应确保培训人员实名参加线上培训,学习过程有记录可查询 。
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人员用工等实际情况,支持和保障养老护理员分期分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试由北京养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分为理论考核和实操技能考试 。考核合格后,由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将考核结果反馈各培训机构,由各培训机构通过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维护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
(五)培训补贴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后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该项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2021年12月31日前,政策所需资金从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 。
二、申报培训补贴的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本市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可以申请培训补贴:
1.须为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具有相应办学许可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
2.具有养老服务培训资格的专业师资、培训场地(可租赁),以及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和信息化条件,培训体系健全,能够独立完成养老服务理论培训和实操技能培训,有不少于100人的培训经验 。
3.能够提供年度培训计划、工作方案、培训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能够将培训过程全程视频记录并留存备查;在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实时更新培训信息 。
4.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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