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2022年最新修订通知 招投标法2022年最新修订时间( 二 )


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可以适用“创新采购”采购方式的两种情形:(一)本部门所需货物含有重大技术突破,且能够推广运用的;(二)公共交通、智能化城市建设等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应用新技术或者新理念,形成新的管理模式,能够明显提高绩效目标的 。
《意见稿》第七十四条对合同的形式进行了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活动,可以通过发票或者电子支付凭证替代书面合同 。而现行的《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合同的简易形式,没有规定 。第七十四条填补了简易合同的空白 。
当然,针对本次调整中的一些条款,一些业内人士也提出了相应的疑问,如一直困扰行业的采购工程“二法并行”如何归一?
在第一稿中,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曾已删除,而本次《意见稿》中,该条目再度出现,被挪到第一百二十二条 。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
现行的政府采购工程以工程招标规模标准为界,分别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分别采用非招标和招标方式 。20年来的实践中,给市场主体、监管管理、法律适用造成了极大困扰 。业内各界人士都希望摒弃这种“链接式借法”管理模式,使管理主体更加明确、在政府采购工程上做到“两法合一” 。
本次修订草案在第一稿的基础上,更加强化了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意识、压实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突出了政府采购调节经济的作用;但也仍然还有完善的空间,如果招采人们有更好的意见,截止2022年8月14日前,均可前往财政部官方网站“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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