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疾人证初次申报流程


青岛市残疾人证初次申报流程


初次申办残疾人证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网络“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自行提交办理残疾人证申请,下载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申请类型残疾鉴定所需准备的材料和必备条件说明,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拍照上传提交申请网上预审 。
2、窗口申请 。申请人(或监护人),需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镇或区市残联(城阳区、莱西市可直接到评定医院)提出办证申请 。
申请人确实行动不便,可亲属代为办理申请 。
(二)受理
1、网上受理 。办证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上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进行下一流程 。
2、窗口受理 。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受理人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残疾人证系统(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系统),并告知申请人残疾评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主体资格、不同意对残疾评定结论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除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
(三)评定
申请人持身份证和《评定表》到指定机构进行评定 。评定医生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
(四)公示、审核、批准
工作人员定期到指定医院取回评定表,凡是符合评定标准的,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办材料全部提交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打印残疾人证,加盖印章 。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
(五)发放、存档
残疾人证发放根据申请人意愿可快递邮寄给本人或经街镇残联、社区(村)逐级发放到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自行领取 。
【青岛市残疾人证初次申报流程】区市残联将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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