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借壳股停牌前的征兆( 二 )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比克动力首次被收购,此前,长信科技、中利集团分别于2016年2月、2018年2月通过增资入股方式成为比克动力股东,此后拟重组收购比克动力,但均以失败告终 。
比克动力连续亏损 尚有大额未清偿债务
预案显示,比克动力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圆柱形电池、聚合物电池和方型电池,主要应用于消费类产品、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领域 。目前主要通过销售圆柱形电池产品实现盈利 。
受部分客户*ST众泰(原众泰汽车)、华泰汽车等自身经营困局影响,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回款受阻,导致拖欠部分供应商货款、无法及时归还银行借款,资金压力极大 。2021年以来,比克动力债务压力已有所缓解,但是由于目前仍有较大资本性支出及大额应收账款回收的不确定性,比克动力经营资金仍较为紧张 。
公司最近两年及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3.83亿元、15.64亿元和16.9亿元,净利润连续亏损,分别为-7.68亿元、-10亿元、-1706.22万元 。
同时,比克动力目前尚有大额未清偿债务,且部分债务已经逾期,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 。虽然比克动力相关经营情况趋于转好,同时管理层已制定未来还款及融资计划,但仍面临较大偿债压力 。
上交所发问: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
11月28日,上交所向新力金融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仅置入比克动力75.62%股权而非全部股权的原因及考虑,以及对剩余少数股权的后续安排,是否存在刻意刻意降低向比克动力部分股东发行股份数量以规避重组上市的情形;停牌前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接触、协商、签订协议等主要节点和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等事项 。具体来看:
关于表决权委托 。预案显示,公司已与置入标的比克动力第三大股东长信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长信科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表决权委托新力集团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长信科技表决权委托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主体、委托效力、委托期限、是否附条件等;(2)截至目前,其他股东是否存在表决权委托意向,是否可能触及要约;(3)上述表决权委托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存在刻意规避控制权变更及规避重组上市的情形;(4)结合交易完成后各主要股东对上市公司派驻董事安排,说明新力集团是否能对公司形成实质控制;(5)结合比克动力原控制权和上述表决权委托情况,说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对比克动力形成实质控制;(6)若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置入标的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条件 。
关于置入置出资产相关安排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仅置入比克动力75.62%股权而非全部股权的原因及考虑,以及对剩余少数股权的后续安排,是否存在刻意刻意降低向比克动力部分股东发行股份数量以规避重组上市的情形;(2)结合置出资产形成原因、历史交易作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本次交易预估值,说明置出资产的主要考量,是否存在通过置出资产安排刻意降低向比克电池或西藏浩泽发行股份的数量从而规避重组上市的情形,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关于股东增减持安排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交易对方未来36个月有无上市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是否存在谋求控制权的情形,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6个月是否存在通过减持、表决权委托等方式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其他5%以上股东增减持安排,有无其他维持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