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海南省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海南省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因家庭住址变动迁往城镇的 , 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材料:
(1)凭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集资房购房合同(附缴款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可在自有住房落户;
(2)凭房管部门签发的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租赁证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3)居住在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的 , 凭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租赁证或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 , 凭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单位租赁证) , 住宿证明(或个人租赁证)和劳务关系证明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5)租住在商品住宅且该房屋地址没有家庭户的 , 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书面签署落户声明书(按模板填写) , 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证 , 承租人可在租房地址落户 。
3、配偶随迁的 , 提交《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随迁 , 提交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属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 还需提交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 , 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抚养裁定文书(庭外调解协议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 , 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
【海南省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省内户籍居民 , 在我市城镇社区(含城区、建制镇的社区 , 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 下同)的 , 可以落户 。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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