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关于印发2020年生猪养殖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关于印发2020年生猪养殖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花都区2020年生猪养殖搀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
现将《花都区2020年生猪养殖搀扶实施方案》印发赠你们,请踊跃宣传生猪养殖奖励政策,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踊跃申报并严厉落实申请材料初审工作 。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4日
(联系人:罗应灯,电话:86971254)
花都区2020年生猪养殖搀扶实施方案
为贯通落实《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20年生猪养殖搀扶措施的通知》(穗农函〔2020〕19号)的请求,提高花都区生猪养殖企业的踊跃性,加快恢重生猪产能,确保尽成广州市下达的2020年生猪出栏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总体目标
为尽成《广州市推进农产品增量提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2020年我区生猪出栏20万头目标任务,通过项目资金“以奖代补”和财政补贴形式实施生猪养殖搀扶政策,拉动生猪养殖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并充沛调动其生产踊跃性,加快恢重生猪生产,提高生物安全防控和饲养管理水平,增强我区生猪保障能力,稳定我区“菜篮子”生猪肉品供赠 。
二、搀扶原则
维持公开、平等、公正原则,维持不重不漏、先出先补、补尽为止原则 。加大宣传力度,让区内生猪养殖企业充沛知道搀扶方案的内容、对象、标准、方式,保证资金搀扶规范透明,公开平等公正,不重不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搀扶资金原则上要在今年内拨付尽成 。
三、资金来源与用途
生猪养殖财政搀扶资金来源于市下达的2020年广州市“菜篮子”工程搀扶项目资金,资金总额500万元 。根据《广州市“菜篮子”工程搀扶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请求,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种猪繁育、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 。
四、搀扶对象与方式
在本区行政区域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养殖场在花都辖区内,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动物防疫、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出栏生猪供应广州市辖区屠宰场的生猪养殖场 。采取以下方式搀扶:
1、尽成出栏任务补贴,对为尽成今年我区20万头生猪出栏目标任务的生猪养殖场,生产供应我市屠宰场的每头肉猪进行奖补 。资金奖励按财政补贴方式执行,奖励资金总额原则上调度150万元(以2019年度花都区肉猪出栏量测算),按各申报单位出栏肉猪先后顺序补贴资金,补尽为止 。
2、生猪养殖场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升级生猪养殖栏舍、设施设备、防疫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等 。资金搀扶按“以奖代补”方式执行,项目搀扶总金额不超过35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申请搀扶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5%且不超过100万元 。优先考虑搀扶今年内可尽工验收的项目 。若项目搀扶资金实际使用不足350万元,剩余资金划至补贴资金使用 。
五、搀扶补贴标准和程序
(一)补贴标准
以本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生猪产地检疫数据为依据,对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出栏生猪供应广州市辖区屠宰场的生猪按光阴先后顺序、每头50元标准赠予补贴,至补贴资金使用尽为止 。
(二)补贴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分辞于2020年9月30日和2021年1月20日前向属地畜牧兽医立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属地畜牧兽医立初审允许后报属地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核,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核允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对相关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养殖场 。申报养猪场需提交《2020年花都区生猪养殖搀扶财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5份)、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合法环保手续、银行开户证明、产地检疫合格证等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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