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拖拉机通行区域


无锡拖拉机通行区域


无锡拖拉机通行区域
无锡全市(含江阴、宜兴)道路禁止变型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通行 。具体通告如下: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锡政告〔2020〕1号
为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坚决遏制农机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苏安办〔2019〕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部分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拖拉机是指:按照车辆结构应当由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牌、证的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 。
【无锡拖拉机通行区域】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无锡全市(含江阴、宜兴)道路禁止变型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通行 。
三、当拖拉机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时,需凭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拖拉机检验通知单》,在有效期内按指定路线到市农机安全检测中心和各市(县)、区农机安全检测点参加检验 。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扰乱秩序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照本通告的规定执行 。
特此通告 。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0 年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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