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公租房住房面积核定办法


上海浦东新区公租房住房面积核定办法


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籍人员的,参照《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经济适用住
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二)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任一成员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根据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
产权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情况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核定方式为: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按照《房地产
权证》记载建筑面积以及该处房屋常住人口分摊计算建筑面积;承租公有住房并持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的,按该处住房内常住人口数分摊计算面积;在此基础上,核定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建筑
面积 。
【上海浦东新区公租房住房面积核定办法】(三)最终住房面积核查结果以市住房保障部门的系统审核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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